:::

  【急難救助個案】家中支柱陳先生

永和保福宮通知個案

陳先生家中主要生計負擔者,其妻、其子、其女皆分別領有輕度、重度、極重度不等之身心障礙證明,其子以接受精神治療長期居住醫院。住院費用政府負擔一部份,其由陳春生負擔$8,000。其本身亦具有永和區低收入戶之資格證明。日前經和信致癌醫院判定為膀胱癌第三期,需摘除及更換人工膀胱,其本人經手術及治療期間之龐大醫療費用,以及相關之家庭支出恐無法負擔,處境堪憐亟需緩助。


1.jpg


2.jp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