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主闕小姐與母親及就讀國小的兒子同住。案主父親已於五年前過世,案主母親領有輕度等級的身心障礙手冊,全家領有低收入戶證明。
案主古先生原為一名保全,先前於醫院診療腰痛時不慎造成不可逆的精神損傷,導致下半身無法活動、大小便失禁,平時需要母親幫忙翻身,自行換成人尿布。現只能靠身障補助及母親的敬老津貼過日子。
案主李先生原為一名計程車司機,不幸的於今年十月在家中中風送醫治療,導致李先生也無法正常工作維持家計。
案主郭先生於今年六月照顧媽媽時摔斷腿,導致郭先生也無法正常工作維持家計。郭先生尚欠大同醫院醫藥費,目前只能依靠母親的身障補助過日子。
案主黃小姐今年四月時丈夫離世,沒有兄弟姊妹也沒有其他的家人可以依靠。黃小姐去年四月心臟方面的疾病發病,從那時候開始住院,也辭去了網拍小編的工作。現在因為心臟方面的疾病導致肺積水,工作也找得不是很順利。